1993年发布的密码学朋克宣言,26年后再看依旧热血(全文)

1993年发布的密码学朋克宣言,26年后再看依旧热血(全文)

编者注:仅以此文,献给五四青年节。写作此文的人,大概不会知道异国为何有人念念不忘一百年前的一群学生。但我相信,这些人心中流淌着同一种精神。

作者: Eric Hughes

翻译: 阿剑

隐私权是一个社会在数字时代维持其开放性的必要条件。

隐私权不等于守密权(secrecy)。隐私是你不想公开给全世界知道的事情,而秘密是你不想让任何别人知道的事情;换言之,隐私关乎的是选择性自我呈现的权力。

信息被拿出来讨论是无可阻止的事。)如果两方达成了某种协议,那么每一方都会有他们自己对这场互动的印象,他们还可言说这种印象;谁能不让他们说话呢?有人说可以诉诸法律,但是,言论自由比隐私权更为根本,乃是开放社会的基石;我们都希望尽可能少去限制言论,甚至不要作任何限制。而且,如果多方在同一个言论空间里讨论,每个人都可以向其他人自由发声,并汇集起对其他个体和立场的了解。电子通讯的力量已经让这样的群组讨论成为了现实,不可能仅仅因为我们的一厢情愿而消失了。

在这样的电子通讯时代,说我们要实现隐私权,等于是说要保证参与各方只拥有相关交易所必需的信息和了解。但是如上所言,任何信息都可能被人拿出来讨论,所以我们要保证的是尽可能少地公开信息。

在大多数情况下,交易双方都不需要知晓对方的个人身份。比如我要在便利店里买份杂志并且使用现金付款,店员就不需要知道我是谁。还比如我要让电子邮件服务商帮我收发消息,我的服务商也不需要知道我在跟谁联络、我说了什么、别人又给我说了什么;他只需要知道如何获取消息,以及我欠他多少费用。但如果我的身份会被交易的底层机制公开,所以的隐私权也就烟消云散了:我不能选择性地公开我自己,我只能始终暴露我的全部。

因此,开放社会中的隐私权需要匿名的交易系统。直至此时,现金仍是首要的匿名系统。匿名交易系统并不是一个隐秘的交易系统,它只是让个人可以在且仅在有必要时公开自己的身份,这就是隐私权的本质。

开发社会中的隐私权也呼唤密码学。我并不想让不相关的人知晓我的言论。但如果我的言论内容总是公开给全世界的,我也就没有了隐私权。加密本身即是表达对隐私权的渴望,而使用较弱的密码学只是表示对隐私权需求(暂时)不那么强烈而已。更进一步地说,在默认匿名的系统中可靠地证实某个人的身份,需要密码学签名技术。

我们不可能指望管制系统、公司或其它大型的立场暧昧的组织会给我们赏赐隐私权。掌控我们的信息是他们的利益所在,对此不必心存侥幸,要阻止他们的言论就是同信息的本质作斗争。信息不仅希望自由流动,它简直渴求自由,它要填满所有可用的存储空间,它比谣言更为年轻也更为强大,如百足之虫、如百眼巨人、遍及更多领域,却比谣言更少真知。

如果我们真的想要隐私权,就必须自己争取!我们必须联合起来,创造支持匿名交易的系统。几百年以来,人们一直在用耳语、幽暗、信封、密室、秘密手语和通信员来保护他们的隐私。这些过往的技术都无法实现健全的隐私权,但数字技术可以。

我们密码学朋克以开发匿名系统为使命。我们用密码学、匿名电邮系统、数字签名和电子货币来保护自己的隐私!

密码学朋克也会写代码。我们知道,有些人不得不编写软件来保护隐私权;因为非此不足以捍卫隐私权,所以我们要写代码。我们会公开我们的代码,让后来者试用和改进,而这些代码会公开给所有人自由使用。如果人们看不上眼,我们也不会纠结。因为我们知道,软件不可被摧毁,充分分散的系统也不可能被完全遏止。

密码学朋克谴责对加密技术的管制,因为加密技术是私密行动的必需。加密过程本身即是将信息从公共领域中隐身。即使法律站在我们对立那一边,它的作用也只限于一个国家的边界和暴力掌控范围之内。而密码学将浩浩荡荡地在整个宇宙中传播,连带着它支撑起来的匿名交易系统。

要让隐私权得到广泛传播,它必须是一套社会契约的一部分。人们必须联合起来,为公共利益部署这样的系统。隐私保护也会有边界,无法推广到通力合作的同胞团体之外。我们密码学朋克也关心你的问题和担忧,希望我们可以吸引到你,凝集力量。但是,无论你是否支持我们的目标,我们的信条都不会改变!

密码学朋克在行动!打造一个保护隐私的网络!志士仁人,同去同去!

上下而求索!

Eric Hughes
1993 年 3 月 9 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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