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推荐 | Libra的货币金融风险与监管方案

“数字货币在价值维度上是信用货币,在技术维度上是加密货币,在实现维度上是算法货币,在应用维度上是智能货币 。”

今日推荐 | Libra的货币金融风险与监管方案

自今年 6 月 Libra 推出以来,美国、欧洲等分别对 Libra 进行了全面的审查与监督,业内人士也竞相讨论 Libra 对法币进行致命打击的可能性。此时,业内人士亟需对 Libra 有一个更清晰的认知与理解,本文详细阐述了 Libra 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和监管方案。CoinDesk 中文版特获本文作者授权,刊登以飨读者。


作者认为,美国不仅不会禁止 Libra,而且 Libra 还是对法币功能的补充。此外,Libra 的货币金融风险来自其挤兑隐患和 Libra 之上 DeFi 应用对目前监管范式的挑战。基于此,作者给出了针对 Libra 自金融模式的监管思路和方案。全文干货满满,值得一读。

今日推荐 | Libra的货币金融风险与监管方案

美国会不会禁止 Libra?这是当前各方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对于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美国监管部门尚且没有禁止,更何况主动寻求合规、拥抱监管的 Libra,而且美国的金融监管比较成熟,有足够的政策工具给 Libra 带上紧箍咒,长期看 Libra 也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接着,本文讨论了中央银行是否需要担心 Libra 对法定货币的冲击。我们认为,新型支付工具因技术先进可能会替代法币,但这是对法币功能的补充,在数字法币缺失并创新滞后的情况下,应鼓励私人部门主动探索。若因 Libra 自身价值稳定而对一些价值不稳定的法定货币产生替代,需要检讨的是法定货币本身。保持货币价值稳定,是法定货币应对货币竞争的根本之道。

Libra 最大的货币金融风险在于其挤兑隐患,需要中央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规制和背书。本文建议参照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不断改进的货币基金监管模式,对 Libra 进行监管。包括加强信息披露,提升 Libra 价值的透明度;要求 Libra 向中央银行缴纳风险准备金,并施加流动性要求;制定处置计划,必要时进行危机救助。为了 Libra 的可持续发展,不宜要求它将所有法币资金 100% 存缴至中央银行。

除了挤兑风险,Libra 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应用,可能还会在监管上挑战现有的以牌照管理为关键、以金融机构为抓手、以开立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为核心的监管范式。

对此,本文提出新的针对 Libra 自金融模式的监管思路和方案:
一是以客户为抓手,根据数字身份,归集本国居民,划定数字司法辖区。目前的穿透式监管也是以客户为切入点,在去中心化的环境下,这将成为首要手段。
二是从机构准入的牌照管理转变为客户准入的权限管理。
三是以智能合约为重点,开展去中心化金融业务监管。以监管科技应对金融科技是合乎趋势的应对之道。
四是开展监管沙箱试验,实现鼓励创新、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的多元目标。

最后,本文还分析了 Libra 的货币层次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可能影响。我们认为,边缘资产被数字化后,可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作为支付工具使用,成为准货币。Libra 是货币基金数字化后的货币,有人称之为 i-money,未来则会有各类资产数字化后的货币: x-money,比如高级别资产,将其数字化成为某生态圈的流通货币,可称为 t-money。关于 Libra 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我们认为可控。

 美国应不会禁止 Libra

目前看,美国国内对 Libra 似乎充满敌意。比如,美国总统特朗普连发数条推特力挺美元,表达对虚拟货币的担忧;美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 Maxine Waters 呼吁暂停 Libra;美国参议院听证会上议员们对 Libra 提出了各种质疑,包括隐私保护、可信度、三反等;甚者,美国民主党议员还提出了《禁止大型科技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法案》草稿。对此,该如何解读?
首先,我们认为像 Libra 这样 — — 27 亿巨大用户群体 + 新潮加密货币技术 — — 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被质疑和挑战,是一种正常现象。Libra 白皮书明确表示,由于 Facebook 的公共性,以及投资者在资金、声誉或基础设施方面对该项目的支持,Libra 需要获得其计划运营的国家的批准。如果将来有一天美国政府或其他大国决定禁止它,Facebook 和其他网络参与者和支持者可能被迫做出让步,实施审查计划,阻止大量的人访问网络。Libra 项目负责人马库斯亦指出,在完全解决监管机构所提出的问题和得到正式的许可之前,他们不会启动 Libra。可以说,Libra 没有逃避监管,反而在拥抱监管。当前的争议只是 Libra 与监管部门达成共识之前的必然现象。

其次,根据一直以来的跟踪观察,我们认为美国在很大概率上不会禁止 Libra,理由如下:
1. 美国一向以来对数字货币持宽容态度。美国不乏一些政坛人物支持数字货币,比如,美国众议院少数党领袖凯文麦卡锡最近在接受 CNBC 采访时称赞了比特币(BTC)。同样,前共和党国会议员和总统候选人罗恩·保罗也表态,他支持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因为他喜欢竞争货币。尤其是,美国监管部门从来没有禁止比特币等完全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的发行(比如 ICO)和交易,而是从资产交易、支付、税收、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金融稳定、消费者保护等各个方面,对虚拟货币的交易、使用和流通进行规范与监管。2017 年 12 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正式批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上市比特币期货。数据显示,截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30% 的比特币验证节点和 42% 的以太坊验证节点分布在美国,美国占比位列全球第一。以美元为交易币种的比特币成交额占全球总规模 50% 以上。对于比特币这样的虚拟货币,美国监管部门尚且没有禁止,更何况主动寻求合规、拥抱监管的 Libra。

2. 美国有足够的政策工具给 Libra 带上紧箍咒。美国的金融监管相对成熟,对于许多人关注的数据隐私保护、反垄断、KYC、AML/ATF 等问题,现有法律监管体系完全可以适用于 Libra。在具体的虚拟货币监管方面,2017 年 7 月 19 日,美国“全国统一州法律委员大会”(ULC)126届年会通过《虚拟货币商业统一监管法》,虽然该法案尚需经过美国律师协会审议认可方能向各州推行,但它完整地给出了虚拟货币的监管框架。对于加密资产交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发布《关于潜在违法数字资产在线交易平台的声明》,警示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运营者应注意平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以保障数字资产交易和运营的合法合规。对于 ICO、STO 等加密资产发行,2017 年 7 月 25 日,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SEC)发布调查报告表示,将 ICO 代币定性为证券,强调所有符合联邦证券法关于“证券”定义的 ICO 项目以及相关交易平台所提供的数字资产都将纳入 SEC 的监管范畴。此外,2018 年 3 月 13 日,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认定,代币是可交换的虚拟货币,在现有的 FinCEN 监管和解释下,代币的管理和交易所属于货币转移业务,要遵守银行保密法(BSA)。总的来说,美国若要管住 Libra,已有足够的政策工具。

3. Libra 符合美国国家利益。Libra 项目主管马库斯在参议院听证会中指出:“区域链技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美国不参与引领和监管,该项技术将发展到美国国家安全领域无法触及的程度,其他国家会继续进步,美国则会落后。”这并非一家之言,而是代表了广泛的观点。与我国先进又方便的移动支付相比,美国支付体系相形见绌,这是客观事实。美国人也希望在移动支付领域赶上中国。同时,美国还希望在金融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保持全球领先地位,禁止已建立的公司涉足密码技术和加密资产,将会释放非常敌意的信号,对于美国而言,不是明智之举。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表明 Libra 存在极大风险,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美国才可能禁止 Libra。目前看,现有质疑更多针对 Facebook 公司本身的信誉,而点燃市场激情的是 Libra 的理念。如果有人认为美国禁止 Libra 就天下太平了,那是明显的“鸵鸟思维”。

 

新型支付工具看似替代法币,其实是对法币功能的补充

Libra 推出后,政府部门的第一反应是,担忧 Libra 对法定货币的替代。因为通过对法币资产的价值锚定,Libra 解决了以往虚拟货币存在的价值不稳定问题。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和合作,则有望扫除法律合规障碍(虽然这目前存在不确定性,且可能将经历很长时间)。在理论上,Libra 已具备了交易媒介、计价尺度、价值储藏等各项货币功能,有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基于货币替代、货币竞争的认知,许多政府部门视 Libra 如“洪水猛兽”,恐怕它“侵蚀”了法定货币。

实际上,回顾货币演化史以及审视当前的货币格局,我们可以发现,新型支付工具因技术先进可能会替代法币,但这是对法币功能的补充。因为实物货币的支付功能具有天然的不足。实物现金支付虽方便快捷,即时结算,但束缚于物理形态,无法进行快速的远程支付结算,也不适合大额支付。存款准备金账户支付仅适用于金融机构间的支付结算。而私人部门建立的银行支付、第三方支付等多层次支付体系,丰富了支付方式,拓展了支付网络。银行支付借助电子化设备和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实现了资金的远程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市场交易者提供前台支付或后台操作服务,不仅填补互联网线上支付的空白,还通过“二维码”等移动支付技术创新切入到线下零售业务,进一步提高了支付效率(姚前,2018)。

因此论货币替代,银行存款和第三方支付等电子货币也算得上是对法定货币的替代,但它们却支撑了法币支付体系的高效运转。如果仅是因为货币替代,就一路喊打,不免过于粗暴。在数字资产的世界里,数字法币的缺失是问题的根本。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的基础。正是因为没有数字法币,而市场又有数字通货的需求,私人部门才自发地研究创新数字货币,从各类稳定代币的探索——或基于法币抵押,或基于算法,到近期 JPM Coin、Libra 的出现,均是这一进程的写照。

面对私人部门的不断发力,公共部门应反思法定货币的不足,知耻而后勇,奋起直追,而不是心生罅隙,除之而后快。目前各国在开展央行数字货币试验,比如加拿大央行 Jasper 项目、新加坡金管局 Ubin 项目、欧洲中央银行和日本中央银行 Stella 项目等,但还停留在 B 端(机构端)应用场景,尚未面向 C 端(零售客户端,即社会公众),距离真正推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应该说,数字货币供给有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是数字稳定代币模式,数字稳定代币通过平价锚定银行存款,进而间接锚定央行货币;另一种方式是央行发行央行数字货币。Libra 即为前者。相比较,各国央行数字货币试验基本上是比较秘密的“曼哈顿”工程,这种方式未必符合现代开源开放社区的发展需求。Libra 项目的代码按照 Apache2.0 标准开源,任何人都可以按照开源协议标准来查看、复制、部署 Libra 的底层源代码,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提交对开源代码的修改建议,一旦 Libra 协会批准,该修改就会被纳入生产系统。按照开源社区十年来的运作经验,这种开放和众智的方式,充分体现了绝大多数参与者的利益,保证社区的凝聚力,促其快速发展壮大,同时也充分促进了技术系统与市场需求的匹配融合,最终培育出一个技术先进、市场认可的数字货币生态。任何数字货币均要接受市场的考验和竞争,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与秘密工程相比,Libra 的开放式创新更值得期待。

 

法定货币自身应保障价值稳定,才是应对货币竞争的根本之道

如果说电子货币、加密货币对法币的替代是源于货币技术的先进,另一种货币的替代则是源于价值内涵的竞争。这类的法定货币替代与竞争取决于法币自身的价值支撑,更进一步说,取决于背后国家的综合实力。

事实表明,国家实力越强,货币币值就越坚挺。在世界银行历次的国际比较项目(ICP)数据分析中,存在着一个所谓的“PENN”效应:一国经市场汇率折算后的相对价格水平即实际汇率水平,与其人均 GDP 水平存在正向关系。也就是说,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相对价格水平就越高,实际汇率水平也越高,相应的货币流通就越广泛。当前的国际货币排序与各自的国家实力基本对应。
典型的例子是拉美国家货币美元化。经历了几次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后,拉美地区的美元化程度从 20 世纪 90 年度开始不断增长,及至 2003 年,在乌拉圭与玻利维亚,美元存款占广义货币的比率分别达到 90% 与 80%,在秘鲁与阿根廷,该比率接近 60%。在这些国家,美元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率同样很高。美元不仅被普遍用作耐用商品的记帐单位,在某些情况还被用作支付手段。比如,在秘鲁,2001 年自动提款机约 30% 的现金提取为美元;信用卡交易总额的 35% 以美元标价。

由法定货币之间的竞争机理,可以推及 Libra 与法定货币的竞争。毫不讳言,有时候法定货币的价值稳定也不尽人意。为此,货币“非国家”论者建议废除政府的货币发行垄断权,用市场中的竞争性货币取代法定货币,避免政府在发行货币中的通货膨胀和利益再分配倾向,实现价格稳定。尤其是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央银行的声誉及整个金融体系的信用中介功能受到广泛的质疑,货币“非国家”论的支持者不断增多。基于这样的背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非主权私人数字货币“横空出世”。

毋庸置疑,如果 Libra 真的能实现价值的稳定,那么它必然会对一些价值不稳定的法定货币产生替代,就像美元替代拉美国家货币一样。但错不在 Libra,而在法定货币本身。对于一种高通胀、快速贬值的法币,任何资产都会对其产生替代,不仅仅是去中心化货币。有人担心,Libra 会影响人民币国际化,某种意义上是杞人忧天。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是人民币自身内在价值的体现,Libra 既不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也阻碍不了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在国际化进程中,人民币只需练好自己的内功。

从国际货币视角看,Libra 的正面意义在于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提供了全新选项。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是由布雷顿森林体系-牙买加协议构成的美元本位体系。在这种国际货币体系下,储备货币国家与非储备货币国家高度不平等,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充分显现了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国际社会呼吁加快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推进储备货币多元化。一种方案是将特别提款权(SDR)改造为超主权货币,但在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治理体系下,相关改革进展缓慢。而 Libra 的出现则创造了另一种可能的超主权货币方案,虽然无法做到完全超主权(Libra 价值锚定法币资产),但可通过货币资产的分散化,尽量降低对某一些储备法币的依赖,有助于约束国际货币霸权。


通过对 Libra 开展货币基金监管来应对挤兑风险,而非 100% 备付金存缴

如前述所言,目前的法定货币的支付功能存在不足,而私人部门提供的支付服务则恰好能给予有效的补充,因此中央银行才“不得不”向私人部门让渡货币发行权,允许私人部门发行银行存款货币或电子货币,以创建覆盖面广泛、支付方式多样的社会支付体系。但中央银行也为此承担了相应的监管责任,其中首要任务是维持私人货币与法定货币的价值保障(姚前,2018)。
银行存款货币和电子货币的可兑付性并非与生俱来。银行存款的兑付承诺来源于央行的价值担保。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央行最后贷款人、对银行隐性担保等制度安排保障了银行存款货币的价值清偿。第三方支付的兑付承诺则源于在中央银行的 100% 备付金存管。

如果中央银行允许 Libra 的数字稳定代币模式,即通过锚定银行存款,进而间接锚定央行货币,来发行数字货币,那么为了维持“数字稳定代币、银行存款、央行货币”整个货币链条的价值锚定及其可信,中央银行或相关监管部门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这既是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是为了维持金融稳定。

目前 Libra 白皮书没有规定如果储备资产投资亏损了,由谁来填补和兜底,普通持有者的权益如何保障?甚至白皮书没有明确规定客户赎回资金的具体程序和相应价格,应对极端情况下用户“挤兑”的机制和措施也不明确。这需要中央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规制及背书。


一种思路是第三方支付模式,要求 Libra 将所有筹集的法币资金 100% 存缴至中央银行。但这一方案明显有悖于 Libra 的白皮书设计。Libra 白皮书提出,创造新的 Libra  币,必须使用法定货币按 1:1 比例购买 Libra,并将该法定货币转入储备。储备将投资于一篮子货币和低风险资产,获得投资收益。收益将首先用于支付协会的运营开支,包括:为生态系统的成长与发展投资,资助非政府组织,以及为工程研究提供资金等。支付这些费用后,剩余的一部分收益将用于向 Libra 的早期投资者支付初始投资的分红。这与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 100% 存缴完全不同,不是由中央银行掌控的备付金模式,而是由托管行托管、Libra 协会负责投资的货币基金模式。这一模式更能激励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通过 Libra 的投资收益保障 Libra 生态系统的运营,并实现 Libra 价值稳定。
目前美国 SEC 正以货币基金的定位来审查 Libra 的设计,近期国际货币基金的一篇工作论文也将 Libra 定义为民间投资基金发行的货币(i-money),因此,可参照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不断改进的货币基金监管模式,对 Libra 进行监管。

1. 加强信息披露,提升 Libra 价值的透明度。目前所谓的 Libra 与法定货币 1:1 兑付,更像是固定基金净值法(constant NAV),即基金净值持续为 1 元,投资者赎回时以固定的 1 元面额赎回,投资收益则通过摊余成本进行分配和再投资。固定基金面额法的缺点在于,无法真实反映基金净值,存在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投资者赎回存在很强的负外部性。当实际的基金净值跌破 1 元面额时,先获知信息而提前赎回的投资者可以固定的 1 元面额赎回,收益得到保障,而滞后赎回的投资者,则不能以固定的 1 元面额赎回,承担了全部基金损失,也就是说,谁“跑”的慢谁就承担损失,基于这样的预期,只要市场一有“风吹草动”,投资者必然争先恐后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因此,Libra 对流动性风险可能会非常敏感,即使是微小的损益,也可能爆发恐慌性挤兑。根据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的改革经验,应要求 Libra 协会采用市值法对储备投资的投资组合价值进行会计核算,并对外充分信息披露,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实时监测、动态监管与检查。

2. 要求 Libra 向中央银行缴纳风险准备金,并施加流动性要求。中央银行根据宏观审慎评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储备资产风险敞口,资产组合分散投资、信息披露、持有人集中度管理、流动性水平等),规定风险准备金缴纳比率和流动性比率。 

3. 根据 Libra 的系统重要性程度,制定处置计划(Resolution Plan)。一旦 Libra 出现恐慌性挤兑,监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危机救助(Bail-Out),比如由中央银行进行危机救助;将其纳入央行承兑保护计划等。倘若决定不救助,对 Libra 储备资产进行破产处置,那么须通过相关退出安排机制,保障能够有序退出,减少风险外溢。

4. 监管主体。鉴于 Libra 协会设在瑞士,建议由瑞士相关监管部门将其视为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监管,保障储备资产的安全以及 Libra 的可偿付。

  Libra 自金融模式的监管方案设计

Libra 网络上开展的金融业务与传统金融模式完全不同,我们称之为“自金融”。
一是用户的公私钥体系取代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用户具有完全的自主性,私钥本地生成,非常隐秘,从中导出公钥,再变换出钱包地址,自己给自己开账户,不需要中介。
二是作为一种自治去中心化价值网络,Libra “抹除”了企业的组织形态,建立在激励相容设计的算法机制以及自治治理机制,替代了传统金融机构的组织功能;
三是运行在智能合约的去中心化金融应用,集各种金融业务为一体,打破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的边界,具有自主开展、透明可信、自动执行、强制履约的特点。

这些变化既是对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的变革,同时也颠覆了传统上以牌照管理为关键、以金融机构为抓手、以开立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为核心的监管范式。针对 Libra 自金融模式,我们提出以下新的监管思路和方案。


1. 以客户为抓手,根据数字身份,归集本国居民,划定数字司法辖区。在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中,金融机构是监管抓手,而在去中心化的环境下,这一载体不再存在,监管着力点应转移至客户。Libra 用户入场须经过监管机构的批准和身份认证,业务过程可以采用密码学原语与方案来实现交易身份及内容隐私保护,后台可穿透监管,前台可匿名交易。
在此基础上,各国监管部门根据客户的数字身份归集本国居民,划定数字司法辖区。本国居民与非本国居民的金融业务和资金往来,由各国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资本账户开放和跨国金融监管政策进行规制。本国居民之间的金融业务服从各国的 KYC、AML/ATF 及各类金融监管规则。由此,政府就不用担心跨境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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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自金融监管与传统金融监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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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Libra 自金融监管方案

2. 从机构准入的牌照管理转变为客户准入的权限管理。在 Libra 联盟链中设置监管部门节点,构建安全高效的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机制。针对在 Libra 网络上开展的支付、存款、贷款、金融资产交易、STO 发行等各项业务,各国监管部门根据本国政策,对各数字司法辖区的本国居民节点设置各类业务参与权限。比如,某国只允许本国居民参与 Libra 的支付业务,那么就仅开通支付业务,关闭其他业务的参与权限。

3. 以智能合约为重点,开展去中心化金融业务监管。作为公共金融基础设施,Libra 既能承载存、贷、汇业务,同时又自带交易场所。当前,基于智能合约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创新进展迅速,出现了存贷(比如 MakerDAO、Compound)、资产交易所(比如 0x、Loopring、Etherdelta)、保证金交易(比如 dYdX)、金融衍生品(比如 Augur)、保险(比如 Etherisc)等各种 DeFi 产品。

理论上,这些新型金融业态均可移植到 Libra 网络。安全性是智能合约的重要考虑。在智能合约上链之前需要进行检测,定位并排除漏洞。在此基础上,为了监管需要,可进一步要求,承担重要业务的智能合约在上链之前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核,判断程序是否能按照监管部门的预期运行,有必要时监管部门可阻止不合规的智能合约上链或者关闭本国居民执行该智能合约的权限。
此外,还可考虑建立允许代码暂停或终止执行的监管干预机制。当然,这对现有的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以监管科技应对金融科技才是合乎趋势的应对之道。

4. 监管沙箱机制。监管沙箱机制可以实现鼓励创新、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多元目标,是寻找最优监管均衡点的有效方法。
当监管部门暂不能确定某些 DeFi 智能合约的创新价值和风险时,可采用监管沙箱机制,在有限的范围进行试点,学习和深入了解 DeFi 业务的技术细节、创新行为和产品特点,剖析和研判可能存在风险点和潜在问题,最终制定相应合适的监管政策。

  Libra 的货币层次及其对货币政策的可能影响

金融稳定与跨境资金流动是影响货币政策的重要因素。基于上述自金融监管方案可以有效保障金融稳定和跨境资本有序流动的前提,本部分进一步探讨 Libra 对货币政策的可能影响。
1. Libra 处于广义的货币层次。如前述所言,Libra 是一种货币基金。由于具有很好的流动性,货币市场基金通常被界定为广义货币,只是尚未提供广泛的支付手段。与普通的货币基金相比,Libra 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扩充了支付和计价功能,有望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货币层次看,央行货币是 M0 层次,银行存款等传统信用货币在 M1 和 M2 层次,而 Libra 则是在更高的货币层次 M3。

IMF 经济学家 Tobias Adrian 和 Tommaso Mancini-Griffoli(2019) 将银行存款称为 b-money,将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电子货币称为 e-money,而像 Libra 这样的由民间投资基金发行的可用于支付流通的货币基金,则称之为 i-money。实际上,我们认为边缘资产被数字化后,可像证券一样流通交易,甚至可以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作为支付工具使用,成为准货币。Libra 是货币基金数字化后的货币,未来可有各类资产数字化后的货币:x-money,比如高级别资产,将其数字化作为某生态圈的流通货币,可称为 t-money。

 2. Libra 对数量型货币政策的影响。如果监管部门不允许 Libra 在本国数字司法辖区开展信贷业务,那么 Libra 的货币创造有限,对数量型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小;反之,若 Libra 可开展信贷业务,则会进一步创造出以 Libra 为基础货币的广义货币,进而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但如果中央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了上述本文提出的自金融监管,那么可以像当前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比如法定准备金率、资本充足率等)一样,通过调整或干预 DeFi 智能合约参数,来控制基于 Libra 的货币创造乘数。从这角度看,Libra 对数量型货币政策的影响亦是可控。

3. Libra 对价格型货币政策的影响。Libra 的自金融市场将会形成 Libra 自己的资金利率。虽然在某种程度上,Libra 拉长了货币链条,但由于 Libra 价值锚定法币资产,因此同法币资金利率一样,Libra 资金利率也会对法币基准利率的变动产生反应。反应大小取决于 Libra 与法币之间资金流动的自由程度以及汇率弹性。跨币资金流动越自由,Libra 汇率弹性越小,法币基准利率对 Libra 资金利率的传导越有效。

由于 Libra 盯住一篮子货币,对于某一法币而言,Libra 的汇率是浮动的。为了保障 Libra 作为货币基金的价值发现,中央银行不宜直接干预 Libra 汇率的形成。于是,可控的因素为跨币资金流动审慎管理,监管部门可放宽 Libra 的兑换管制,来提高法币基准利率传导的有效性。

4. 什么时候需要考量 Libra 对货币政策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Libra 货币数量和资金利率仅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中间目标,只有当 Libra 生态系统发展到足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比如投资、价格、产出等)时,中央银行才需要考量 Libra 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否则,不用多虑。仅须根据它的系统重要性程度和金融稳定影响,对其开展上述自金融监管即可。

  总结

Libra 由知名科技公司发起主动,由多家行业代表性公司参与的协会运营,共识网络则采用许可型区块链,并在一开始就以监管合规为开展业务的前提,这些特质实际上已足以缓释各国监管部门的各种担忧。从鼓励创新、提升效率、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各国监管部门应正面认识和对待 Libra。

本文的分析也表明,无须过于担心 Libra 对法定货币的替代。当然,Libra 确实存在一些货币金融风险,比如挤兑隐患,其可能开展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应用也会带来监管上的难题,但这些均在监管的可控范围。对于其挤兑风险,我们可以按货币基金监管的方式对其进行监管;对于其 DeFi 应用带来的自金融模式,则可以按照本文提出的监管方案,通过管住客户(客户准入、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和管住智能合约(合约验证、核准、监管沙箱试验),来管控 Libra 的风险。

从目前看,中央银行还不需要太担心 Libra 对货币政策的影响,除非其生态系统已发展到足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如果中央银行一开始就不希望其对货币政策传导产生扰动,那么可以考虑禁止存贷款等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 DeFi 应用,仅允许开展支付业务,由此即限制 Libra 的货币创造。因此,Libra 对于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也是可控的。

总体来说,我们认为 Libra 是各国监管部门可控的沙箱,只是如何认知和设计,还需 Facebook 和各国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显然,各国监管部门对 Libra 有着复杂的心态,一方面认可它的创新意义,另一方面却又担心不可控。实质上,在数字化技术的手段下,Libra 不仅可控,而且监管可以做到更加精准。某种意义上,与其担心未来不可控,不如警惕可能对个人管得太死控制更严。
数字货币在价值维度上是信用货币,在技术维度上是加密货币,在实现维度上是算法货币,在应用维度上是智能货币 。从这远大目标看,Libra 还仅是这一进程的开始,而不是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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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19年9月18日 下午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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