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区块链是骗钱的,你知道法院都在用吗?

区块链被称为“信任的机器”,是因为它通过时间戳、数字签名、加密技术所组成的一个分布式账本。

11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展区块链技术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中指出:区块链由中本聪提出,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中间省略)……第三阶段是拓展应用阶段。随着技术进步和认识深化,区块链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宽,人们开始探索其综合应用价值,区块链技术开始在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供应链管理等多个方面发挥作用。

01区块链司法最新一步——无讼朝阳

93岁的张大妈在家远程视频参与人民调解,与四个儿子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利用覆盖全区的“无讼朝阳”-首个利用区块链技术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线平台,进行一站式司法确认,当即出具了裁定书。整个过程只有十几分钟。

“区块链”一词从10月底以来,热度不断上升。许多人认为这是一项新出现的技术,其实区块链在拓展应用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上边介绍的“无讼朝阳”,就是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一个具体应用。

从2016年开始,就有公司开始关注于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问题上的作用,并且在社会、公司、政府的多方积极合作下,区块链在司法系统中发挥着越来越多样的作用。

笔者依据已有资料稍作整理,希望让大家了解这一段发展史,并会在此基础上简单分析区块链特点,为什么区块链能够契合司法要求。

02区块链司法一路发展,成效显著


2016年,千信网出具了第一份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书。

数秦核心团队从2013年就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研究及应用落地探索,并且渐渐将视线聚焦在解决“司法有效性”问题上。

2016年4月数秦团队成立了保全网,有数据鉴定资质的鉴定中心千麦,一起成立了千信网。

2016年,千信网出具了第一份基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司法鉴定书。无讼朝阳虽然是今年提出,但是相关的理念和实践,至少从三年前就已经开始探索。

2018年6月28日,全国首次确认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

2018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采纳了原告提供的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原告最终赢得诉讼。

为了证明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作品,原告选择了使用区块链存证。

法院审核电子数据是否真实上传区块链、审查是否为诉争的电子数据后,确认涉案的电子数据已经上传至FACTOM区块链和比特币区块链中,且从上链至今保存完整、未被修改。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9月3日,专门出台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1条表明“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从杭州法院承认区块链存证,到最高法院出台规定,三个月的时间里区块链技术凭借自身不可篡改、可溯源的特点,获得了行业的认可。

2018年9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区块链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全国首家在审判工作中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法院。

只要纠纷当事人能提交完整可信的证据,在链上机构的见证下,很多纠纷就不必再到法院,双方直接就能协商解决。

有人说区块链是骗钱的,你知道法院都在用吗?

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于2018年9月9日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北京互联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行业组织、大型央企、大型金融机构、大型互联网平台等17家单位作为天平链的节点。

03现在的司法电子数据取证存在缺陷

2019年6月,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发布《区块链司法存证应用白皮书》,介绍区块链在存证方面的优势与案例。公众号“女侠区块链”,后台回复“司法存证”可获得相应资料。

首先,传统的电子存证已被国家认可多年。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增加了电子数据这一证据种类。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近 3 年约 5000份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书进行统计,约 89%的案件使用了电子证据。(李自柱,“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电子证据的两个问题”,《电子知识产权》2016 年第 12 期。)

虽然有关“电子证据”的采集和应用已有一系列完整的规范,但碍于目前技术的发展,仍有以下几点未被解决:

1.中心化的存证方式,证据易丢失和被篡改。

如果证据本地存储、第三方存储,当遇到黑客攻击、电脑异常等情况,数据的安全性就无法获得保障,这是中心化存证的弊端之一。

中心化的弊端之二,遇到黑客攻击或者第三方存储故意篡改数据,无法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为了防止类似情况发生,需要人为制造多个中心,例如选择将电子证据存在多个地方,以保障信息安全、真实无虞,但无疑就增加了存证成本。

2.取证、示证过程繁琐,资源消耗较多,给有心者有机可乘。

在对某些本地产生的电子数据进行取证时,证据原件一旦要离开设备,就变成了复制品而不能成为定案依据。因此,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发现当事人需要向法院展示手机等设备,迫使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庭参加进行操作。在刑事调查和行政调查中,因查封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是取证的首要手段,被调查人的电脑硬盘、服务器可能被全部拿走而进行调查,导致被调查人正常业务被迫停止的情况。(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

这一情况给司法相对人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事实上也很难杜绝当事人此前已经对原始文件进行的删改,是事倍功半的。(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

对电子数据原件的截图、录像、纸质打印,复制存储都一般而言交由当事人自己完成,而其中的差异是难以在原件和复制件核对查验时充分验明的,这给了当事人篡改数据的空间。(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

04区块链的特点使其天然适合司法领域

区块链被称为“信任的机器”,是因为它通过时间戳、数字签名、加密技术所组成的一个分布式账本。

1.共识避免作恶。

“天平链”有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司法鉴定中心、公证处等多个节点,这些节点组成联盟链,任何对于链上数据要进行篡改的行为,都将会被其他节点看到。作恶风险性极高,可能性趋近于零。

2.链式结构避免作恶。

区块链系统是哈希嵌套的块链式存储结构。信息被打包成区块,前一区块的哈希值会在后一区块的区块头上记录,由此形成链状结构。

而任何信息的修改都会改变当前区块的哈希值。所以想要修改某一信息,必须修改这一信息之后所有区块的哈希值,作恶成本极高,可能性趋近于零。

3.分布式账本避免信息丢失。

当一个信息被区块链内节点确认后,就会在所有节点同步储存。也就是说所有节点都有一套相同的区块链记录,如果其中一台电脑遭遇攻击,并不会对整个区块链和信息安全造成伤害。

4.时间戳为电子数据提供可信的时间证明和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证明。

由国家授时中心提供授时信息,将对电子数据信息和授时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生成时间戳。通过可信时间戳可确定电子数据信息生成的精确时间,并防止电子文件被篡改。(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

5.隐私数据加密,防止信息泄露。

05区块链和智能合约使用,让司法更安全便捷


1.存证+取证

北京互联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孙伟介绍道:应用接入方在产生或者接收到电子证据后,及时对其进行摘要处理并广播到可信联盟链网络,存证成功后“天平链”返回唯一的存证编号;

当有诉讼发生时,当事人即可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提交电子证据和存证编号;北京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根据诉讼编号向可信联盟链查询存证内容;根据存证内容,自动摘要对比以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存证时间。

2.智能合约应用

今年10月2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上线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智能合约,是指以数字形式定义的能够自动执行条款的合约。

打造网络行为“自愿签约—自动履行—履行不能智能立案—智能审判—智能执行”的全流程闭环,构建互联网时代下新的契约签署及履行形态。

06区块链在司法使用中尚不成熟,但前景广阔

1.区块链虽然已经发展了11年,但是对于区块链的落地应用,依然存在种种问题,例如技术门槛高、代码不够成熟等问题。

2.司法业务天然具有业务逻辑复杂、业务情形多、业务容错率低等特征,这对应用的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块链技术需要发展细化自身,针对司法业务场景,进行特定的模块化与合理封装,以便更适应司法存证的业务场景。(来源: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

3.大家也要谨防一些项目借着“区块链+”的幌子炒作、CX。

笔者相信随着技术不断提升、观念持续进步,区块链会在未来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多样的作用。期望大家更多了解区块链的实用功能,关注区块链在拓展应用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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