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打击“区块链”传销诈骗犯罪,法律和技术手段缺一不可

文章指出, “区块链”传销诈骗,在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传销诈骗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

人民法院报:打击“区块链”传销诈骗犯罪,法律和技术手段缺一不可

文 | 李嘉轩

刺猬财经APP(www.ciweicaijing.com)一线报道,11月25日,人民法院报刊文《打击“区块链”传销 法律和技术缺一不可》。文章指出, 面对“区块链”传销诈骗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换言之,打击“区块链”传销诈骗犯罪,法律和技术手段缺一不可。

另外,文中提到,作为传统传销诈骗的升级版,“区块链”传销诈骗的欺骗性和诱惑性更大,最容易让人受骗上当。但不论其怎么精心包装,在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传销诈骗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我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罪名定罪量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期,新华社、人民日报、科技日报等主流媒体纷纷发声,聚焦区块链乱象,探讨行业正本清源之道;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则纷纷“亮剑”,开展针对交易所和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和摸排整治,提示防范假借“区块链”名义的非法集资风险。

11月22日,据深圳特区报消息,虚拟货币炒作将纳入深圳地方金融监管重点,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已摸排出涉嫌开展虚拟货币的非法活动企业39个。

11月24日,新华网刊发文章《辛识平:莫要把区块链这部经念歪》。文章评论称,最近,“区块链”火了。从居高不下的热度中,可以感受到企业、机构对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的热情,但一些地方出现的“虚火”过旺、操作跑偏等现象也不容忽视。好经莫要念歪了,区块链不能成为炒作的“噱头”、行骗的“招牌”,区块链发展更不能陷入急功近利、热衷赚“快钱”的歧途。

文章同时指出,发展区块链,浮躁是大敌。占据区块链技术制高点,没有捷径可走。涵养专注研发的定力,保持滴水穿石的韧劲,舍得下打基础、利长远的苦功夫,方能把区块链这本经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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