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白滔推荐 | 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以及中央银行—利益冲突还是共同的使命?

“中国监管需要给从业者一个确定和可预测的环境,并且各个公共部门之间也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一致和协调的监管框架。”

龙白滔推荐 | 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以及中央银行—利益冲突还是共同的使命?

文:Burkhard Balz  翻译:张瑾   校对:龙白滔  点评:龙白滔

题注:本文系2019年11月11日,德国联邦银行(即德国央行)执行委员会成员Burkhard Balz先生,在德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发表演讲。

点评:

德国央行执委Burkhard Balz在发言中介绍了德国金融科技的概况,分析了大型科技公司带来的风险和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德国的金融科技处于市场成熟阶段,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从投资和投资方式来看:2019年上半年德国金融科技投资激增,比2018年最后一个季度增长了近80%,但投资不再多样化而是集中于几轮大型融资。其次,金融科技公司和现有企业之间的合作风险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Balz认为大型科技公司以庞大用户基数、技术专长和财务资源,已经成为银行的重要竞争对手。他们在努力建设大型封闭生态系统,以免费的服务交换消费者宝贵的数据资源,并且主导了与消费者的客户关系使得银行面临脱媒的风险。大型科技公司也已经扩展到支付服务之外,甚至进入了银行业最核心地带—货币创造。作为应对,银行之间的合作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欧洲银行业作为一个整体能为客户提供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案时,欧洲的银行才有生存能力。

Balz认为大型科技公司为公共政策带来了诸多挑战,例如公平竞争等。但监管需要本着“业务相同、风险相当、监管相类”的原则对他们进行监管。 

作为对比,笔者希望对比一下中国与德国的大型科技公司的发展和监管。

如果让Balz来中国央行担任周小川或易纲的工作,他可能会觉得在德国央行的工作太简单。中国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务领域商业模式迭代和演进速度,针对他们监管的深度和广度,都是冠绝全球。蚂蚁金服和腾讯已经成为全球大型科技企业最典型的代表。他们的发展历程除去自身的庞大用户基数、品牌、巨大的技术和财务优势之外,还与中国单一市场优势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GFC)后中国宏观经济和金融的相对稳定的优势密不可分。 

德国(甚至扩大到欧洲)在互联网时代最大的遗憾就是未能形成本土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这与欧洲“看似单一实则割裂“的市场有关,因此目前欧洲移动互联网的搜索、电商、社交、内容等巨头无一例外都是美国企业,他们因此也是欧洲在这一轮数字潮中最为忌惮的对象。在中国,支付宝(蚂蚁金服集团的前身)为解决电商业务中可信第三方的问题切入了第三方支付,并且建立了与中国几乎所有重要银行进行直连的私有网络平台。支付是这个网络平台的核心,连接了平台上所有的经济活动,而这些经济活动也产生了新的数据,因此支付宝网络平台能够垄断通过平台的全部数据。基于这些大数据以及支付宝的大数据处理经验[1],支付宝网络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定制化的产品,因此吸引更多用户进入支付宝网络。支付宝于2013年推出了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这并非首创,美国的Paypal早在1999年就推出了美国版的”余额宝“,并且在2007年最高峰的时候达到10亿美元的规模,但最终在2011年宣布关闭。这里最重要的原因是GFC之后美联储实施了三轮大规模的量化宽松政策导致超低利率政策,接近零利率的政策一直延续到2015年。货币市场基金本质上是集合零售储蓄资金到银行间市场进行套利的投资行为。当银行间市场的利率长期接近零,这种套利机制就失效,因此货币市场基金获利困难或经营亏损。GFC之后,中国的宏观经济和金融一枝独秀,银行间市场的资金利率一直在3-4%以上,直到最近两年才有所回落到2%附近。因此余额宝能够为投资者创造稳定的收益。余额宝也因此惊人地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货币市场基金,超过10,000亿人民币规模。支付宝利用其大数据和大数据分析擅长的优势,对其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模式进行分析和预测,因此可以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并将货币市场基金的余额作为一种支付工具。他们因此发展了数字货币业务。在余额宝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和支付(实质上是人民币数字货币)业务过程中,这不可避免触碰到传统银行的利益。但中国监管非常有智慧地给予了余额宝一定的”宽限期“,这让他们有机会巩固其优势并发展成为以DNA商业模式为核心的大型科技巨头。因此中国科技巨头的形成与中国宏观经济的优势和监管智慧有密切关系。

支付宝/蚂蚁金服和微信能够提供广泛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大型科技公司的发展对公共政策带来了数据隐私、公平竞争和金融稳定性等方面的挑战。中国央行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经验或许对全球央行有借鉴意义。 

蚂蚁金服和腾讯都是独立封闭的生态系统,他们以支付切入发展了完整的经济活动,他们的移动支付已经占到中国GDP的16%。与传统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层级不同,他们发展出以支付业务为中心并延伸出资产管理、借贷、保险等金融服务的产业组织。他们事实上已成为信息寡头,垄断了通过们网络的数据价值,并且缺乏与其对等的网络平台的互操作性,制造了跨网络交易的壁垒,形成了市场割裂。中国央行要求他们发行的数字货币与法币的强制可兑换性降低了支付网络设置的交易障碍。中国央行通过切断银行与所有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通道并建立网联平台来负责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因此削弱了他们垄断数据的权力并且为其他小的支付服务商创造了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央行也将他们的备付金账户从商业银行收归央行、取消备付金利息并将备付金率要求从最初的10%提升至 100%,因此消除了他们占用备份金利息的可能和挪用备份金(以为他途)带来的金融稳定性风险。央行还为单只货币基金每日提现设置了10,000人民币的上限,有效缓解了货币市场基金(的余额作为支付工具)的流动性风险。当蚂蚁金服和腾讯的金融服务发展到相当规模之后,央行本着“同样的业务,同样的风险,同样的监管”的原则已经要求他们持有必要的金融牌照按照与传统金融企业对等的监管预期进行一致的监管。

相比较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中国对其它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如P2P和加密资产行业等,就显得相对简单、直接和粗暴。要么忽视金融风险,让行业如脱缰野马狂奔,造成一地鸡毛后再来一刀切,把“脏水和孩子“一并全倒掉(例如针对P2P金融);要么一竿子打死,不给予任何发展空间,在发现行业潜力之后又给予”超礼遇“。从业者如坐过山车,时而浪底时而峰顶,不清楚自己是匪徒还是先锋。因此中国监管需要给从业者一个确定和可预测的环境,并且各个公共部门之间也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一致和协调的监管框架。

 

龙白滔

2019年12月3日

[1]蚂蚁金服已经建设了多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数据库平台,其中金融级别分布式数据库OceanBase在2019年10月刷新了TPC-C世界记录。

1.概述

女士们先生们、尊敬的大使Sante博士:

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在德国大使馆和诸位交流。德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成立于1965年,然而,德新友好关系的建立却远早于此。 

早在1856年,就曾有七个德国商人结伴而来,在桥北路建立了条顿俱乐部,从那里步行到我们这里,都用不了30分钟。当年,人们汇聚在那里,一起欢唱德国歌曲。也许,今天稍晚点儿,我们也可以尝试一下他们当时的那种快乐。 

关于支付话题的讨论,从未像今天这样令人兴奋。近年来,作为银行业稳定客户关系的“门户”,支付领域再次受到越来越多到重视。

我们正目睹银行、大型科技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也目睹了他们之间的合作。同时,还有大量的创新和技术可以应用于支付领域。

从区块链到实时支付,再到人工智能,我们正在经历着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不仅改变了我们当下的支付方式,而且还会在将来带给我们更多的改变。

2.德国金融科技概况

这些发展变化,降低了传统上新入局者不得不面对的较高的市场门槛,从而对整个市场结构产生了影响。例如,在后端,云计算有助于以较低的固定成本快速而灵活地部署计算能力,而完全不用考虑IT系统景观随时间演进的问题。

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地被视为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战略资产。特别是对早入局的老牌企业来说,其更为复杂。而在前端,智能手机使得企业在短时间内为海量用户提供解决方案成为可能。 

由于无需维护高成本的分支网络,因此也可以降低成本。而且,从客户便利性的角度来看,这些解决方案亦同步于全新的数字时代。

通常,新兴公司会更多地选择使用这些技术。在金融领域,我们把这些创新的初创企业称为金融科技公司。目前,在德国有几百家这样的公司。经历了初期的专注于前端及客户和银行间的接口之后,他们的服务领域变得越来越广泛—现在已有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将注意力放在B to B模式上。 

在德国,有时我们会忘记成功和失败总是伴生的。因此,一些新创公司停止运营的现象并不奇怪。

典型的例子就是P2P(个人对个人)支付市场,比如,需要能够便捷地使用智能手机向对方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实现支付。在德国,当银行和信贷机构真正出手搭建自己的服务体系时,这一领域的一些金融科技供应商不得不退出市场。不过,这还是带来了一些好处:这些公司使银行变得更加以客户为导向,而且现在银行的P2P服务也正被广泛使用。

当前的整合阶段是市场成熟过程的一部分。从投资和投资方式来看,市场的这种“日趋成熟”是显而易见的。今年上半年,德国的投资激增。仅在第一季度,金融领域的初创企业就获得了约7亿欧元的投资。与2018年最后一个季度相比,增长了近80%,也创下了新的季度投资记录。然而,这些投资不再是广泛多样,而是主要集中于几轮大型融资。 

市场成熟的另一个标志是,金融科技公司和现有企业之间的合作风险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金融科技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使双方优势互补:由于这些新公司,使银行能以更灵活和数字化的方式展现自己。

例如,“管理科技[1]”参与者可以通过挖掘监管问题的自动化潜力,帮助信贷机构和其他金融市场代理机构提高监管报告系统的效率。此外,基于人工智能的创新解决方案已经实施,目的是发现欺诈案件并实现整个过程的自动化。人工智能也被寄予厚望,希望它可以帮助信贷机构更有效地利用“海量数据”,这也是保证完整数据主权一种方式。 

反之,金融科技公司可以通过专业知识和银行客户群获益。金融的根源是信任,因此,新的参与者很难只靠自己在市场上有所建树。

作为监管者,我们还有一些有趣的解决方案:监管科技公司(简称suptech[2]公司)可以支持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实现监督管理的数字化。巨大的潜力还有待开发,尤其是在数据收集和分析方面。

3.大型科技公司:合作伙伴还是竞争对手?

在座诸位肯定了解,为金融服务提供商和终端客户创造创新产品的机会很多。考虑到一段时间以来,新公司在支付业务上的不断扩张,使得传统企业必须在金融行业表现得足够灵活,这一点可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重要。大型科技公司以其海量客户群、技术专长和庞大的财务资源,已经成为银行的重要竞争对手。 

有些人仍然认为,金融科技公司将很快进入金融市场。而事实是,他们已经在那里了。例如,我现在可以在商店里付款,可以在线购物,有时甚至可以用大型科技公司的方案获得贷款。PayPal已经提供了一个解决方案,人们利用Paypal,在线购物之后,可以在日后支付货款。苹果是这类公司中第一家推出自己信用卡的公司(尽管它仍在与银行合作)。

在这样做的同时,这些公司还在利用他们的另一个优势:他们的全球影响力和庞大的客户群。我们承认,能够在世界各地使用熟悉的程序会带给我们一定的安全感。那些全球性的品牌,如ApplePay、GooglePay和PayPal,在这方面已领先了一步。 

那么,随着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重要性在全球支付领域的日益凸显,是否会给我们带来什么风险呢? 

首先,这类公司通常是努力实现大型闭环生态系统的平台。如果看一下中国大型科技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范围,你就会发现这一点尤为明显。你可以用微信和支付宝,在商店里付款的同时,可以在线购物和预订下一次旅行。

我并不想被误解:这样的模式本身并不是坏事,因为从客户的角度来看,它们既方便又实用。否则,他们也不会那么成功了。然而,一旦客户“被困”在其中某一个生态系统中,他们将不愿意改换到另一个生态系统。 

每个试图从苹果设备切换到安卓系统的人都知道我在说什么——少数平台决定了用户可以看到的内容和服务。因此,发展中的垄断风险增加了。

其次,客户通常会有这样的印象:他们可以免费获得这些公司提供的服务。而实际上,这些客户支付了对大型科技公司至关重要的原材料:那就是,数据。如果你也能像大型科技公司一样覆盖多个领域,那么你就能获得大量高质量的数据。换言之,这也意味着可以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定制产品。乍一看,这似乎是件好事,但实际上是存在风险的:消费者可能会忽视其他选择,这使得其他收费的商业模式的吸引力大大降低。

第三,由于客户界面被主导,银行有失去与终端客户联系的风险,转而成为后台可替换的支付结算提供商。对此,我已经看到了金融稳定和竞争受到影响的问题,因为现在的危险是,现有市场参与者的既定商业模式将会承受很大的压力。我想强调的是,我们的工作不是简单地巩固现有的体系;我们感兴趣的是可以确保有效和安全支付的体系。对我来说,这当然也包括银行。

因此,他们(银行)需要牢记自己的优势:他们与客户的联系以及他们之间建立的信任。同时,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应对数字化的挑战,并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求。然而,合作的风险企业可能是一种更有前途的办法。

银行之间的这种合作正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且,在这一点上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这必须通过竞争法来实现。因此,我们明确欢迎目前关于创建欧洲解决方案的提议,因为欧洲的信贷机构只有在欧洲银行界能为客户提供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案时,才能通过其支付服务在市场上生存。而欧洲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对银行业具有是有吸引力的:毕竟,它的居民数量是美国的1.5倍。 

另一个新的问题是,大型科技公司已将服务扩展到纯支付服务之外有一段时间了。作为央行,我们必须面对和这样的竞争:Libra作为Facebook计划向市场推出一款产品,它可能会让我们的角色受到质疑。

我们有意不将Libra称为一种货币,因为在德国和欧元区,唯一的法定货币就是欧元。相比之下,据我所知,Libra是一种“稳定币”,它锚定一篮子货币,并有抵押品背书。因此,它需要稳定的国家货币体系支持。不过,目前Facebook代币仍然引发了太多有待回答的问题—这项技术到底会是什么样?用户和成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如何才能有效地打击洗钱和对恐怖主义融资?这只是我问题列表中的一小部分。

4.对中央银行和监管部门的影响

作为央行,我们从根本上对创新是持开放态度的。相对于稍显保守的欧洲,亚洲在这方面尤其如此。但我们也必须确保支付的安全和效率继续得到保障。就Libra而言,必须澄清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并确立法律确定性。也许有必要调整现有的法律框架。有一件事我很清楚:一种支付方式想要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而且可以被数十亿人使用,并将被整合到一个复杂的整体系统中,众多参与者必须遵守非常高的监管标准。这并不是要把这种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做是完全有必要的。

毕竟,我们仍然遵循“业务相同、风险相当、监管相类”的原则。这确保了任何公司既不会受到优待,也不会处于不利地位,无论是金融科技公司,还是大型科技公司抑或是银行。 

同时,必须确保各方公平竞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使包括金融科技公司在内的第三方能够通过引入PSD2[3]来访问账户数据。我们希望竞争因此加剧,而支付将最终更加有效。

当前面临的挑战是要为所有供应商制定监管,而银行、金融科技公司以及,最重要的,客户都将因此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对话起着重要作用,正如今夜,我们可开始彼此交谈。毕竟,与150年前我们在条顿俱乐部的前辈不同,我们不会唱着德国民歌封闭自己;相反,希望彼此学习并从中受益。我确信,在新加坡这个世界领先的金融科技热点,这里一定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观摩、去学习、去理解。

女士们先生们,祝大家有一个愉快的夜晚。还会有很多愉快的对话。

[1] Regtech:管理科技

[2] Suptech:监管科技

[3] PSD2:the revised 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修订的(欧洲)支付服务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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